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廣東省推廣第二批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8月15日
廣東省推廣第二批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第二批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的通知》(國辦發〔2018〕126號)要求,圍繞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持續深化全面創新改革試驗,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大力推廣相關改革舉措
對科技成果權屬改革、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模式等由國內其他改革試驗區域形成、尚未在我省實施的改革舉措,要結合實際做好推廣實施工作,確保改革舉措落實。
(一)以事前產權激勵為核心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賦予科研人員一定比例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按照“協議+評估”形式,將事后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獎勵,前置為事前國有知識產權所有權獎勵,以產權形式激發職務發明人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動力。對以市場委托方式取得的項目,探索在一定條件或適用范圍內,將高校或科研機構所取得的科技成果權屬賦予科技人員所有。對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新增職務科技成果,職務發明人可向本單位提出知識產權所有權獎勵申請,與高校、科研機構共同申請知識產權。2019年底前,在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試點。(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中科院廣州分院、省科學院,排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模式。以技術交易市場為依托,培育壯大技術經理人隊伍,增強技術、人才、政策、資金、服務等創新資源的集成整合能力,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和成功率。支持專業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建設,研究出臺針對專業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的扶持政策,按其上年度促成高校、科研機構與企業簽訂的登記技術合同交易額(除關聯交易外),以及引進境外技術交易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扶持。2019年底前,研究制定對專業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的扶持政策。(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三)技術股與現金股結合激勵的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方利益捆綁機制。轉制院所和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科研人員,在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后,以“技術股+現金股”組合形式持有股權,與孵化企業發展捆綁在一起,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和成功率。高校獨資設立的資產管理公司可將高校委托或劃撥的科技成果自主作價投資,對科技人員實施股權激勵;所持企業國有股份收益分配及退出由高校自主審批,收益可部分留歸公司使用。2019年底前,研究制定推進技術股與現金股結合激勵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工作方案。(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四)“定向研發、定向轉化、定向服務”的訂單式研發和成果轉化機制。針對企業的技術難題或重大需求,組織省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中小企業或聯合體進行攻關。對于符合廣東產業需求的重大科技成果,組織省內有技術需求和應用場景的企業進行轉化。2019年底前,攻關并轉化一批符合我省產業發展需求的重大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五)區域性股權市場設置科技創新專板。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特點,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推出“科技創新專板”,提供掛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資服務、培訓輔導等服務,開拓融資渠道,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建設以 “一板兩層六平臺”為主要內容的科技創新專板(“一板”是指科技創新專板;“兩層”是指科技創新專板設立展示層和掛牌層,為科技創新型企業和項目提供掛牌、宣傳展示、股權托管、轉讓交易及綜合金融服務等;“六平臺”是圍繞掛牌公司投融資需求,重點打造科創企業股權發行及轉讓平臺、私募創投機構服務平臺、跨境股權交易平臺、科技成果展示與轉化平臺、科技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臺、金融創新先行先試平臺)。2019年底前,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推出“科技創新專板”。2020年底前,科技創新專板企業達到300家,建成廣東區域性股權市場核心板塊。(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廣東證監局)
(六)基于“六專機制”的科技型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綜合服務。鼓勵銀行機構完善以專用風險管理制度和技術手段、專項激勵考核機制和專屬客戶信貸標準為核心的科技金融風險防控機制,試點銀行建立專營組織架構體系、專業經營管理團隊和專門管理信息系統。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開展投貸聯動融資服務模式創新,面向科技型企業推出知識產權質押等多種專屬信貸產品,為輕資產、未盈利科技型企業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探索設立科技金融專營事業部,在科技資源集聚區域設立科技企業金融服務專業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不斷完善科技信貸管理機制,建立符合科技創新企業特征的信貸審批與風險控制體系。大力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建立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操作流程和風險管理體系,促進科技成果與資本相互轉化。2020年底前,推動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顯著增長。(廣東銀保監局、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
(七)推動政府股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的容錯機制。針對地方股權基金中的種子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設置不同比例的容錯率,建立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發展規律的省創新創業基金監督考核和激勵機制,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創業投資生態環境,鼓勵省創新創業基金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2019年底前,完善廣東省創新創業基金績效評價辦法,建立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發展規律的監管考核和激勵機制,建立健全政府股權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的容錯機制。(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八)以協商估值、壞賬分擔為核心的中小企業商標質押貸款模式。開展商標權質押貸款等無形資產質押融資,拓展中小企業融資途徑。研究制定中小企業商標融資貸款貼息優惠政策,鼓勵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途徑。2019年底前,研究建立商標質物處置機制及貸款貼息、壞賬風險分擔機制。2020年底前,推動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顯著增長。(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
(九)創新創業團隊回購地方政府產業投資基金所持股權的機制。鼓勵政府產業投資基金在參股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所辦企業時,約定在一定條件下和一定時期內,創新創業團隊可按照投資本金和同期商業貸款利息回購股權,激發創新創業積極性。2019年底前,建立創新創業團隊回購政府產業投資基金所持股權機制,開展試點工作。(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
(十)以授權為基礎、市場化方式運營為核心的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機制。在不改變科研儀器設備所有權的前提下,授權省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作為科研儀器設備的開放共享運營機構,開展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機制試點,向市場提供服務。建立科學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提高科研儀器設備使用效率。探索在園區建立共享服務平臺測試中心,進行集約式經營管理。落實實驗技術人員和共享儀器設備保險制度。完善廣東省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增強共享服務功能,加強在線實時監測。2019年底前,授權省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開展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機制試點。(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
(十一)以地方立法形式建立推動改革創新的決策容錯機制。通過促進地方立法的形式建立我省推動改革創新的決策容錯機制,制定實施地方性法規,對政府部門、國有企業負責人在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實施創新項目中出現工作過失或影響任期目標實現的,在沒有謀取私利、符合程序規定的前提下,可免除行政追責和效能問責。2020年底前,研究推動建立改革創新決策容錯機制的地方法規立法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審計廳)
二、深化實施6項改革舉措
對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等6項已在我省實施的改革舉措,要進一步深化實施,力爭取得更大實效。
(一)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整合分散的審判資源,建立符合實際、富有廣東特色的“三合一”審判機制,推動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相關法律適用從注重程序向程序與實體并重過渡,實現審判力量集中、審判標準統一,公正高效審理一批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市場監管局)
(二)省級行政區內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案件跨市(區)審理。繼續強化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全省(除深圳)的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民事和行政案件審理,完善“巡回法庭+訴訟服務處”模式,主動延伸專業審判服務至各地市,實現司法資源共享、裁判標準統一。(省法院、省市場監管局)
(三)以降低侵權損失為核心的專利保險機制。探索建立完善政府、保險機構、專利服務機構和市場主體多元參與的專利保險制度,鼓勵現有從事專利保險工作的保險機構面向創新型企業、高校院所、園區專業鎮等創新主體,舉辦推薦會、培訓班等活動,擴大專利保險保障覆蓋面。大力推廣多方合作的專利保險模式,推動保險機構與服務機構合作開發適合市場需求的保險產品,持續開發專利執行險、專利無效宣告保險等綜合險種,降低創新主體的被侵權損失。(省市場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
(四)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中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建立健全與我省科技創新水平相適應的多元化技術事實查明機制,實現技術調查官制度與專家輔助人、技術鑒定、專家陪審員、專家咨詢等制度的有效銜接。通過聘任等方式選任、管理技術調查官,規范技術審查意見的采信機制,充分發揮技術調查官對有效查明技術事實、提高知識產權案件審判質量和效率的積極作用。(省法院、省市場監管局)
(五)基于“兩表指導,審助分流”的知識產權案件快速審判機制。探索在事實相對清楚、權利義務相對明確的知識產權案件中引入速裁機制,推廣“兩表指導、審助分流”快速審判機制。推行裁判文書區別化制作,加大令狀式、要素式、表格式等簡式裁判文書在簡單、系列知識產權案件中適用。完善“簡案快審、繁案精審”審判工作模式。對企業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案件,開設“綠色通道”快速審理。(省法院)
(六)允許地方高校自主開展人才引進和職稱評審。將高校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鼓勵高校自主制訂本校教學、科研、實驗、圖書資料等系列職稱評審的操作方案、評審辦法和評價標準。鼓勵高校自主制定招聘方案,設置崗位條件,依規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公開招聘,對高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人事管理服務,不斷擴大高等教育辦學自主權,服務高水平大學建設。(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推廣支持創新改革舉措的重大意義,堅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將其作為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抓手,加快打造國際一流、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將支持創新相關改革舉措推廣列為本市重點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加大政策實施力度。省有關單位要加強政策指導,認真抓好工作落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要適時督促檢查推廣工作進展情況及效果,重大問題及時向省政府報告。(本文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