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商務廳、國資委、政務和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廣州市各區人民政府,廣州市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于支持廣州市智能傳感器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徑向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州市人民政府反映。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相關附件:
粵工信電子函[2024]86號: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支持廣州市智能傳感器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