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科公示〔2024〕10號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有關要求,經企業申請、專家評審、認定辦商議等環節,啟迪萬眾數字技術(廣州)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異地搬遷后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現對該批異地搬遷的高新技術企業(見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對公示有異議的,請于公示期內向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實名、書面形式提出。關于異議的具體問題應有詳細的表述,并提供事實證據。對收到的異議,我們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聯系人:李為民
電 話:8316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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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