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要求,充分發揮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作用,切實減輕高新技術企業運行情況填報負擔,現決定對我省高新技術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填報運行情況登記工作作出如下調整:
一、運行情況登記表填報對象。運行情況登記表填報對象僅包括所有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原重點聯系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不再單獨填報相關內容。
二、運行情況登記表填報周期。高新技術企業僅須填報運行情況登記表的半年報,即當年1月1日~6月30日期間創新發展累計情況。相關企業無需再填報運行情況登記表的季報、下半年報。
三、運行情況登記表填報提交時間。高新技術企業須在當年7月20日前在“廣東省科技管理業務陽光政務平臺”完成運行情況登記表半年報的填報。地方科技部門要加強企業運行情況登記表數據的審核,在7月25日前完成數據匯總提交。
四、以上調整不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要求的年報和國家火炬統計要求的填報內容。
省科技廳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