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
為支持省內各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院、技工院校邀請一批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海外名師短期來粵進行學術交流和合作科研,提高學科專業國際化建設水平,增強各院校綜合競爭能力,現就2019~2020年廣東省海外名師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支持重點
海外名師項目要與學校的專業發展方向和學科建設規劃密切關聯,通過項目專家來粵的學術交流和科研合作,促進學校學科建設能力和科研教學能力,更好地服務我省經濟社會發展。
(一) 鼓勵和支持各院校圍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粵港澳大灣區國家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需求申報的項目。
(二) 鼓勵和支持各院校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產業轉型升級需求申報項目。
(三) 鼓勵和支持各院校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開展科技聯合攻關、人才聯合培養、重大科技項目合作的項目。
(四) 鼓勵和支持職業技術學院、技工院校聘請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國際知名技能大師、工匠級高技能領軍人才等來粵交流合作的項目。
(五) 鼓勵和支持各院校與香港、澳門院校之間,“一核一帶一區”院校之間,院校結合產業發展與相關企業之間共同聘請的海外名師來粵交流合作,實現“二次引智”的項目。
(六) 鼓勵和支持沿海經濟帶、粵北生態發展區的院校引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項目。
二、申報單位要求
省內各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院、技工院校均可作為項目單位。項目單位應準確把握申報項目與院校的發展戰略和整體規劃的關系,準確評估項目對學校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作用,并明確擬邀請短期來粵的海外名師層次、來粵交流的目標計劃、項目計劃執行時間進度等。
三、海外名師條件
本項目所稱海外名師,是指在某一學科或者專業領域具有國際公認的較高學術造詣、或掌握高超技術技能的具有外國國籍的高水平專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在國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副教授(或相當)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二) 重要著述或者論文在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影響。
(三) 曾經或者現在在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權威學術組織或者研究機構任職。
(四) 曾任或者現任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權威學術刊物的主編、副主編、主要審稿人或審稿人。
(五) 曾為或者現為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的權威學術會議的主席、主旨報告人或報告人。
(六) 曾任或者現任國際一流演出團體的主要演奏員、演員或者駐團指揮、常任導演。
(七) 在國際教育科技、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體育衛生領域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八) 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國際知名技能大師、工匠級高技能領軍人才。
(九) 其藝術作品具有開創性(原創性、獨創性)的藝術語言,能夠發掘和表現多樣而無限的人類精神世界,并對學術思想和社會生活形成巨大影響的畫家、作家、雕塑家、設計師等。
(十) 各院校學科和專業建設發展急需緊缺的其他人才。
四、項目申報要求
實行網絡在線申報,項目登錄“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 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注冊賬號并在線填寫申報表及上傳相關附件。系統開放單位注冊及項目申報時間為9月1日,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15日,地級以上市科技(外專)部門審核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20日,過期不予以注冊申報及受理審核。省科技廳(省外專局)負責組織專家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進行評審,擇優確定項目資助對象,并按照程序提請核撥資助經費。
五、有關情況說明
(一) 項目實施時間。項目應于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內執行。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執行的應及時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延期執行。項目執行完成后應在15日內在系統提交執行情況。
(二) 經費使用要求。項目立項后每個定額資助2萬元,項目實施經費超出資助部分由項目單位自行承擔。相關經費使用按照《國務院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25號》和《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審計廳關于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的管理監督辦法》(粵財規〔2019〕5號)執行,原省外國專家局印發的《廣東省海外名師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粵外專發〔2016〕6號)不再執行。
(三) 專家來華手續。項目邀請短期來粵開展學術交流和合作科研的外籍專家,可按規定分別辦理《外國專家來華邀請函》、《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人才簽證和居留等手續。
聯系人:蘇榕、譚春林
電 話:020-83163371、83163665
省科技廳(省外專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