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繼續開展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的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要求
工程中心是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聚集和培養面向產業的創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重要載體,是推進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提高企業的自主研發能力,防范化解科技領域技術風險的重要抓手。工程中心建設要求圍繞產業發展的重要需求,搭建技術創新平臺,推進產學研協同創新,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培育行業領軍企業,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和科技強省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面向對象
本通知面向范圍是廣東省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科研院所(面向高等院校的將另行通知)。每個單位當年只能申報1個工程中心,對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單位原則上不再受理申報。
三、申報條件
(一) 單位規模。依托單位在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企業單位上一年度主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以上;企業研發經費不少于100萬元且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研發經費超過3000萬元的,不受該比例限制)。科研院所單位近三年在該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少于1000萬元。
(二) 科研條件。依托單位具有較好的科研基礎條件,具備進行工程化研發、設計和試驗的綜合能力,有必要的場地和實驗、檢測、分析的工藝設備(不含生產設備),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擁有高水平的技術帶頭人和工程技術隊伍,專職科研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不低于專職科研總人數的50%。
(三) 科研成果。依托單位在本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具有較高的成果產出和轉化水平,擁有5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其中科研院所單位近三年牽頭承擔過本領域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且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形成的標志性成果不少于3項。
(四) 管理機制。研發機構有完善的管理架構和運行管理機制,有健全的研發體系和人才激勵、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
(五) 鼓勵有較強創新實力的新經濟企業建設工程中心。新經濟企業獲得股權投融資500萬以上或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高于500萬元的,不受申報條件(一)、(二)限制。
(六) 對粵東西北地區給予傾斜支持。鼓勵粵東西北地區企業與高校院所簽署協議聯合共建,共建單位在該領域的實驗設備和研發人員可納入條件(二)核算。
(七)對近三年牽頭或參與省級以上科研項目,解決產業技術重大問題的企業,給予優先認定。
四、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后,經專家評審后,擇優認定。
(一) 網上注冊登記。首次申報的單位可通過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或省網上辦事大廳注冊,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負責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項目負責人從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后進行申報。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二) 申報。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后通過網絡提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推薦后完成系統申報。申報書紙質材料一式1份(含通過系統上傳的所有附件和真實性承諾函)在認定公示通過后送交所屬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匯總審核后統一交科技廳綜合業務辦理大廳。
(三) 審核推薦。各級主管部門負責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擇優推薦。
五、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附件材料包含以下內容:
(一)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上一年研發經費投入證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的審計報告、專審報告、稅審報告等)。
(二)研發儀器設備原值證明材料(購置發票或專審報告)。
(三)知識產權材料證明材料。
(四)研發活動及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科技項目立項證明、企業自立研發項目證明以及其他證明材料等;成果來源可從知識產權、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五)工程中心專職研發人員在職證明材料(近三個月社保或納稅證明);學歷及職稱證明材料;
(六)研發機構成立文件或市(區)級工程中心的證明文件。
(七)產學研合作證明材料:科研院所需提供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完成的標志性成果證明材料,且不少于 3 項。
(八)新經濟企業需提供股權投融資或者上一年度研發經費投入證明材料;技術先進性證明材料(成果鑒定、科技獎勵、創新團隊等)。
(九)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共建的,需提供聯合共建協議并附上實質性開展產學研合作的證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各申報單位和申請人須按照相關要求,認真填寫申報書,原則上應由本單位、本人親自填寫。對不符合申報規定,或申報書填寫內容不全,印、章、簽名不全,未按要求填寫、報送等,將被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送專家評議和評審。
(二)各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提供真實性承諾函。各單位要嚴格杜絕弄虛作假或委托“黑中介”虛假包裝、偽造材料行為。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廳字〔2018〕23號),科技廳將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一經發現并查實有關行為,將對有關單位納入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實施聯合懲戒。
(三)省科技廳及地市科技部門未授權或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代理申報事項,各申報單位若遇有有關情況,可向科技廳舉報。
七、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20日17:00;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27日17:00。
八、聯系方式
(一)聯系人:產學研結合處 田文穎,020-83163268
省科技基礎條件平臺中心 蔡建新,020-83163264
(二)網上咨詢知識庫:http://www.gdetrc.net
(三)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20-83163338
2.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通知.pdf
省科技廳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