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省高新技術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發現,廣東祺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企業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有關規定,經地市核查、專家復核、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商議等程序,擬取消廣東祺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相關告知文書因無法按照企業提供的地址送達,現進行公告告知。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取消后,稅務機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追繳你公司自被取消高企資格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根據相關規定,如對上述決定有異議,企業有權在公告后5個工作日內向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陳述、申辯意見。逾期視為放棄陳述、申辯的權利。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71號信息大樓
聯系人:李為民
電 話:020-83163873
郵 編:510033
附 件:擬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企業名單
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