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備案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174號)和《深圳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22〕4號)的有關要求,現組織開展2024年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已認定企業信息變更備案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請認定工作(含證書期滿后申請再次認定)
(一)申請條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詳見附件1)中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主要范圍如下:
①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
②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
③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
④服務貿易類。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
4.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
5.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6.近兩年在經營管理上無不良記錄。
注意事項:
1.發證日期為2022年、2023年的有效期內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不能申報;2.認定總收入是指收入總額減去不征稅收入,收入總額與不征稅收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3.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所規定服務并從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
(二)申請程序
1.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http://tas.innocom.gov.cn)完成注冊,已注冊企業完善企業信息。
2.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http://wsbs.sz.gov.cn/apply/ui/44030000000059071685X0001000046001)完善企業信息,在線完成申報書填報,提交后下載申報書(以系統打印為準),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彩色掃描上傳系統,并提交其他佐證材料。
(三)申請材料
1.營業執照蓋章掃描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蓋章掃描件。
3.上一個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審計人員簽字加蓋公章并原件掃描上傳)。
4.上一個會計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審計人員簽字加蓋公章并原件掃描上傳)。
5.上一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加蓋公章)和上一年度納稅證明(須有稅務部門公章)。
特別提醒:
①上一個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應包括營業收入、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及占總收入比重、離岸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及占總收入比重、收入明細、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等證明;
②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和企業財務審計報告應由具備獨立執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須帶有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備案的二維驗證碼和報告編碼。企業應當審慎選擇經營正常、誠信良好、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并準備好支付審計報告費用的發票備查;
③上一個會計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應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
④上一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應包括主表、與企業不征稅收入相關的附表。
6.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論述(加蓋公章),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和開展研發活動情況、企業提供服務及經營管理等基本情況、企業發展前景與規劃、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與競爭優勢、主要客戶及其對企業增值服務的評價等。
7.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活動相關佐證材料(加蓋公章),包括企業上一年度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合作開發和委托開發合同(協議書)等;企業上一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50%以上)票據;企業上一年度離岸外包業務外匯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35%以上的)的銀行結匯或外匯收入核銷票據。
8.企業工作場所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加蓋公章)。
9.企業員工佐證材料(加蓋公章),包括企業員工名冊(注明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從事離岸服務外包人員情況,模板詳見附件2),其中企業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學歷證書由企業造冊留存備查;企業員工社會保險繳費單。
10.企業應用先進技術或具備先進技術研發能力相關佐證材料(加蓋公章),包括國家、省和市科技獎勵證書、專利證書、軟件著作權證書、客戶評價證明等。
11.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報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法人簽名、加蓋公章、騎縫章)。
12.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原件(加蓋公章)(模板詳見附件3)。
13.可提供單位資質證書、國家組織認證的國際資質認證佐證材料、國際相關標準組織的批準文件等(加蓋公章),如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開發能力和成熟度模型認定證書、開發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認定證書、IT服務管理認定證書等。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實行無紙化申報,專家評審依據以電子材料為準。申請企業提交電子材料后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但需用A4紙正反面、非空白頁(含封面)連續編寫頁碼方式,打印裝訂一套完整紙質申請材料并加蓋印章后自行存檔待查(存檔時間不少于六年)。我局將會同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對企業存檔紙質申請材料進行抽查或要求申請企業補充提供,如發現弄虛作假或與電子申請材料不一致的,按照《深圳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22〕4號)規定處理。
二、有效期內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變更備案工作
(一)變更范圍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變化分為更名和重大變化兩類:
1.更名:即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注冊地變更,不涉及重大變化。
2.重大變化:即企業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轉業、遷移以及經營范圍發生變化等,無論名稱變更與否)。
(二)申請材料
1.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http://tas.innocom.gov.cn),在線填報《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核心信息變更申報表》(附件4),并打印后加蓋公章。
2.企業更名還須提供:
①新、舊營業執照復印件;
②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變更(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③有效期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證書復印件。
3.企業注冊地變更還需提供:
①新、舊營業執照復印件;
②變更后企業工作場所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4.重大變化企業還須提供:
①新、舊營業執照復印件;
②市場監督管理局出具的變更(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③有效期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證書復印件;
④上年末人員情況說明及人員清單加蓋公章(包括企業職工總數、大專以上學歷人員數及占企業職工的比例)。
⑤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上一個年度技術先進型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⑥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⑦企業上一年度的加蓋稅務部門公章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復印件;
⑧其他有助于說明企業符合先進型服務企業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材料編制要求
企業請將申請材料編制目錄后按順序膠裝成冊,一式一份并加蓋騎縫章。
(四)受理地點
請企業按照申請材料清單認真核對,確保申請材料完整準確,在受理時間內將申請材料用EMS快遞郵寄至以下地址:
地點: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區3070室
收件人:技先備案變更
(以寄出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時間和咨詢電話
(一)上述兩項業務受理時間:
2024年7月26日--2024年9月15日(截至18:00)
(二)咨詢電話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88102087、88103135。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88103192、88103249。
四、注意事項
請申報單位自主申報,并承諾在申報及審核過程中不與第三方機構以實際獲得資質認定或財政專項資金為條件簽訂合同;不通過向參與審核工作人員輸送利益,違規違法提前獲取審核信息。在項目審核過程中,如發現申請單位違反自主申請承諾等情形并經查證屬實的,我局將按照市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等規定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我局將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局舉報。
政策法規處投訴監督“二維碼”
機關紀委投訴監督“二維碼”
附件:1.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
2.企業員工名冊(模板)
3.知識產權合規性說明(模板)
4.技術先進型企業核心信息變更申報表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