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廳企業函〔2022〕2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各培訓承擔機構:
為貫徹落實《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深入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引導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現決定開展2022-2023年度中小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培訓(以下簡稱領軍人才培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計劃
(一)2022-2023年度計劃培訓中小企業經營管理領軍人才不少于2000名,培訓周期為1年。
(二)培訓對象主要針對成長性好、創新能力強、在區域或行業中處于龍頭骨干地位的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發展潛力大的初創小微企業經營管理者。
(三)培訓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培訓與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實際應用相結合等方式,圍繞中小企業經營管理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著力提升企業經營管理者專業素質和水平。
二、培訓任務承擔機構
經第三方評估考核和公開遴選,確定由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重慶大學、云南大學、西北工業大學、山東大學、廣西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和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等單位承擔2022-2023年度領軍人才“區域發展”及主題方向培訓任務。
圍繞落實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中心工作,進一步擴大領軍人才培訓規模和影響力,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聯合部直屬事業單位、各地中小企業服務機構、行業組織和龍頭企業等分別開展2022-2023年度“專精特新”“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和“數字化賦能”等專題培訓任務。
詳細信息見人才交流中心網站www.miitec.cn。
三、工作安排
(一)2022-2023年度領軍人才培訓工作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面向企業、講求實效、整合資源、共建共享原則,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組織實施,會同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及培訓承擔機構制定培訓方案。請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確定分管此項工作的負責同志和聯絡員,并于10月31日前將《領軍人才培訓工作信息表》(見附件)反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要聚焦優質企業梯度培育,聯合各承擔機構不斷完善培訓教學服務體系,加強教學管理,提升教學質量,建立分層分類、長期短期、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立體化培訓模式;在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框架下,創新開展主題特訓營等中短期研修;培育一批影響面大、帶動性強、示范效應突出的標桿企業教學基地,加強實訓對標學習;通過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搭建聯合培養全國互動平臺,統籌組織學員復訓;完善培訓管理制度體系,堅持規范培訓,強化資金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等。
(三)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根據培訓工作整體部署和《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要求,有計劃地組織學員特別是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參加2022—2023年度領軍人才“區域發展”和“專精特新”“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數字化賦能”培訓。同時,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與企業需求現狀,采取聯合或委托培養方式,選擇領軍人才培訓承擔機構開展培訓,并報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統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給予財政資金支持。
(四)學員選拔采取培訓承擔機構自主選拔和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推薦相結合的方式。請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協助做好學員推薦和培訓組織管理工作。各培訓承擔機構須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學員推薦選拔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審核學員名單,培訓結束時,對按規定完成學業的參訓學員統一頒發結業證書。
(五)培訓期間,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繼續引入第三方考核機構,對培訓承擔機構的培訓質量進行嚴格考核評估,采取末位淘汰機制,排名末位的2個承擔機構,暫停下一年度培訓任務。
(六)各培訓承擔機構要緊密圍繞制造強國和網絡強國建設,結合自身優勢,研究設置符合時代特點、滿足學員需求的課程體系,通過組織學員參加跨區域跨行業交流、向優質企業對標學習、引導結業學員繼續學習等方式滿足學員學習訴求。積極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開展領軍人才培訓體系建設各項工作,形成全國領軍人才培訓統一品牌。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聯系人:江 生、朱立強
電 話:010-68205326/68205325
傳 真:010-66017331
郵 箱:dsme@miit.gov.cn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聯系人:陸書濤、張 真、白 曉
電 話:010-68208666/68209173/68207876
傳 真:010-68217322
郵 箱:leader@miitec.org.cn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