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各有關單位:
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是科技部科技援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工作管理辦法》(國科發外〔2016〕319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組織申報2020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請各地方、各部門根據《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工作管理辦法》的要求和申報條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征集、遴選和推薦2020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
(二)2020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的申報立項總原則是:堅持互利共贏、共同發展,支持“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重點領域,切實落實元首外交成果,充分體現政府間科技合作特點及科技援外特色;緊密圍繞科技援外的整體部署,促進我與發展中國家的科技合作與人才交流;以增強發展中國家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目標,培養中高端專業技術人才,傳授先進適用技術,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科技水平提高、科研能力建設和產業技術進步;配合我與主要發展中國家科技伙伴計劃、重點科技援外項目及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工作;積極宣傳和展示我國科技發展的成就、水平和經驗,促進重點科技企業和科研機構走出去。培訓班內容主題突出、明確。
(三)辦班形式以境內辦班為主。多次承擔我部培訓班項目,且辦班效果良好的申報單位可申請赴政治經濟環境穩定的境外發展中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試點辦班。申報單位不得同時申報境內和境外辦班。
(四)科技援外技術培訓班辦班規模以20人20天、20人15天為基準。支持和鼓勵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鼓勵根據落實元首外交成果、科技援外項目和履行參加國際組織義務的需要申報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培訓班可定向招收來自某一區域(如東南亞、中亞等)的學員,但不能限定于一兩個特定國家。
(五)申報單位應為依法在國內設立的獨立法人機構且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或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不受理各級政府行政機構的申報申請。申報單位只能通過一個組織推薦部門申報。多機構聯合申報培訓班項目,應在申報材料中明確各單位分工,并以其中一個單位作為牽頭機構填寫申報材料,并通過該牽頭機構所屬組織推薦部門推薦。
二、申報重點領域
2020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擬以成熟適用技術為主體,兼顧高新技術、科技政策與管理三類項目進行支持。申報領域繼續以農林業、資源環境、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信息、加工制造、醫療衛生及其他民生領域和科技政策與管理等領域為重點。
三、申報推薦要求
申報項目由各組織推薦部門向科技部國際合作司(以下簡稱國際合作司)推薦。組織推薦部門是指申請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國際科技合作主管司局,行業協會,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各組織推薦部門要統籌管理、從嚴把關、擇優推薦,認真審核申報單位資質,對申報單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初審,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技術與產品實施“走出去”戰略實際情況做好推薦工作并寫明推薦意見。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與合規性負責。若申報材料存在不合規或弄虛作假,在形式審查時將直接退回組織推薦部門且不再接收修改材料。若確需補充材料,申報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補充完整。
2020年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包括全額資助和部分資助兩種資助方式。部分資助是指為適當擴大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的影響力,對部分雖未列入全額資助計劃、但曾長期連續舉辦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且已經積累較好培訓基礎的企業類申請單位以僅撥付培訓費、接待費(僅含住宿費)、承辦單位管理費、中方管理人員費、稅費的形式進行資助。境外辦班經費預算依據《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516號)執行。推薦前應征求申報單位意見,明確如申報的項目未能列入全額資助計劃,是否同意接受部分資助。對不同意接受部分資助的申報單位,在推薦公函中應予以說明。
四、申報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報單位須在科技部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網上管理系統(https:// mostitp.cistc.gov.cn/)根據辦班類別(境內班、境外班,見附件)認真填寫申請書,經組織推薦部門和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預審通過后在線打印,加蓋本單位和組織推薦部門公章(一式三份),由組織推薦部門正式行文,出具公函報國際合作司(請直接寄至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對培訓內容、師資力量、合作基礎等情況另有說明的應另附附件(一式一份)。國際合作司、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不受理申報單位的直接報送。首次申報單位其網上管理系統用戶名、密碼由組織推薦部門負責設置。
申報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8日。請申報單位在收到通知后盡快完成在線申報。請各組織推薦部門務必在2019年11月8日17:00前登陸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網上管理系統批準并提交推薦的項目,過時系統將關閉。
紙質版申報材料郵寄至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接收期限為2019年11月15日。信封上注明“發展中國家技術培訓班申請書”。
五、聯系方式
科技部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 國際人才與培訓處
聯系人:李航謙 葛航
電 話:010-68513389
傳 真:010-6851580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401室
郵 編:100045
電子郵箱:lihq@cstec.org.cn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
2019年10月9日